为彩礼将准岳父骂进医院,妻子“秋后算账”闹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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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10:08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一青年因彩礼问题与准丈人产生矛盾,一时冲动的他当众大骂准丈人是“诈骗犯”,为此把准丈人气进了医院。尽管最终还是抱得美人归,可婚前得罪了“准丈人”的他,婚后却没有好日子过,还面临离婚危机。 2004年12月5日上午,溧水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庭上,原告陶家凤向法官大倒苦水,而她离婚的主要原因竟是丈夫与父亲处不来。据陶家凤说,她与丈夫诸晓马是经
对于妻子所言,坐上被告席上的诸晓马表示很冤枉,他说:“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我们在结婚前夕,因为彩礼问题,我与她父亲发生了争执。因为他们的要求太高,我实在是无法达到,而且她父亲的话语让我很生气,盛怒之下,我失去理智,大骂其父为诈骗犯。就因为这事,她父亲气得住进了医院,并极力反对这桩婚事。事发后,我也冷静了下来,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可不管我怎么检讨,她父亲就是不肯原谅我,直到现在还不让我进门,并到处说我的坏话。我承认,她是顶着家庭压力和我成婚的。夫妻俩过日子,难免有争吵,但不至于到离婚的地步,我估计是她父亲的意思。我知道,由于结婚前的一时冲动,信口胡说,伤了她父亲的心,但结婚后我一直在悔改。在这里,我公开向老丈人道不是,也请法官做做工作,我坚决不离婚。” 虽然诸晓马在庭上公开真诚道歉,但陶家凤铁了心要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原本尚好,产生隔阂是被告不注意其言行及原告家人对被告反感所致。目前,原、被告并无实质性矛盾,原告离婚理由并不充分,而双方所生儿子正年幼,尚需共同抚育,只要被告能改正其缺点,对原告及其家人予以尊重,双方是能够和好的,故判决不准二人离婚。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轩辕海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