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奶粉”老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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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3名“劣质奶粉”老板苍南人曾某、高某、陈某,日前被泰顺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至5万元;追缴曾某犯罪所得财产35200元。此前,已有首批4名苍南人因犯此罪被该县法院判刑。 高某于2003年6月19日,独资成立泰顺县华亿乳品厂,同年12月,开始生产销售“健蒙
同时,陈某于2003年12月23日,在泰顺县月湖乡独资设立泰顺县伊甸园乳品厂,开始生产销售“蒙恩”牌系列奶粉,到2004年4月份止,期间,该厂还委托泰顺县阳光食品厂加工生产不合格奶粉共5吨,并支付4400元加工费,劣质奶粉问题曝光后,陈某从各销售点招回“蒙恩”牌系列奶粉共204件,存放在家中,被泰顺县公安局扣押,后经抽样送市质量技术监督监测院检测,结果均为不合格奶粉。东田江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