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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背后的交通事故逃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0:45 石狮日报

  核心提示:

  惠安县小乍镇乍兴街林某彬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碰撞行人黄某来,造成黄某来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林某彬肇事后带伤驾车逃离现场,惠安县交警大队民警经过7天7夜的全力侦破,终于掌握了林某彬肇事的确凿证据,虽然林某彬百般抵赖,拒不承认,但是惠安县交警大队查清肇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05年元月23日以零口供将此案移交给检察
机关起诉。

  深夜发生命案

  2004年10月21日零时55分,惠安县交警大队“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响起一阵急骤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寒夜的寂静:“在净峰赤土尾路段有一名伤者倒在路面上,肇事车辆逃逸。”

  接到报案后,涂寨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民警立即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事故现场只遗留一条长1920cm刮痕、一摊血迹、几块塑料和大灯碎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线索。正当民警将要处理完现场时,却接到了医院传来的伤者死亡的噩耗。

  从现场勘查情况看,肇事路段位于惠安县净峰至小乍公路的净峰赤土尾地段,水泥路面,中间沙土路段分隔,两侧水泥路面各宽675cm,路面无标志标线,该地段道路平直,视线良好,夜间无路灯照明。路右水泥路面留有长为1920cm的倒地刮痕,刮痕起点距路右水泥路缘145cm,终点距路右水泥缘100cm,倒地刮痕右侧距倒地刮痕终点90cm处的水泥路面有一面积为25×30cm2滴状血迹,血迹周围有摩托车后视镜碎片,墨绿色塑料碎片及大灯玻璃片等散落物。除此之外,现场没有任何有关肇事者及肇事车辆的有力证据。

  拨开层层迷雾

  面对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面对逃之夭夭的肇事者,民警暗下决心,一定要为死者及其家属讨回公道,不让肇事者逍遥法外。于是民警综合分析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理出侦破方案,从掌握的现有证据入手,加大侦破力度。民警带着现场搜集的后视镜碎片、墨绿色塑料碎片及大灯玻璃碎片等散落物,逐一走访惠安辖区摩托车修理店、配件店及销售公司100多家,详细了解肇事车辆的车型、数量及颜色。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民警一整天的走访了解,终于在一家较为专业的摩托车专卖店维修人员的帮助下,肇事车型逐渐显露出来。维修人员初步确定这些碎片散落物系重庆车型的摩托车。

  10月25日民警们制作500份有奖协查通报,在事故发生地净峰和附近乡镇的繁华路段、人口集散地及市场路口张贴,希望有知情者能勇敢站出来,提供有价值线索,尽快破获此案。然而时过两天,发出的500份协查通报无人问津。

  从案发时间到至10月27日已有6天了,但关于肇事者的消息还是杳无音讯。民警们决定重新理清侦破思路。12月27日,办案民警从“122”报警台处查询到事发当晚的报警电话,并按照电话号码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希望从中能得到有价值的线索。通过电话联系后,报案人很乐意接受民警的询问。并从中得知,当日发生事故后伤者黄某来摔倒在路中的沙土路面上,而事故现场留下的25cm×30cm面积的血迹是谁留下的,难道是伤者受伤后自己爬到路中的沙土路上,还是有人将伤者移到路中的沙土路中的。于是办案民警对全县的医疗单位、私人诊所进行逐一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28日,民警在惠安县医院查到在10月21日凌晨即与案发时间较为接近入院的小乍镇前群村的林某彬,其人有重大肇事嫌疑。

  于是民警对嫌疑人林某彬进行重点监控,并进行笔录询问,在询问中,林某彬称其自己驾车在小乍镇后内村地段摔倒,与“10·21”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无关。但林所驾驶的摩托车为重庆车型、墨绿色,与现场搜集到肇事车的车型颜色一致。为了进一步查清林汉彬交代事情的真实性,民警随即驱车深入林某彬的住宅,在小乍前群村的修车店里查获林某彬驾驶的“贝速特110”型无牌两轮摩托车,并将该车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为了查清该车是否是肇事车辆,民警们将该车与现场搜集的后视镜碎片、墨绿色塑料碎片及大灯玻璃碎片拿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进行整体分离鉴定后,确定现场后视镜碎片、墨绿色塑料碎片及大灯玻璃等散落物是从无牌“贝速特110”二轮摩托车的左侧挡风下部及前大灯整体分离出来的,最后确认“贝速特110”型二轮摩托车就是“10·21”重大交通逃逸事故肇事车。民警们还从现场25cm×30cm面积血迹提取的血样和从林汉彬身上提取的血样进行DNA鉴定后,结果完全相同。民警们在询问李某林、李某灿时,李某林、李某灿说,当夜他俩喝点酒,被林某彬载,行驶到肇事地段时,摩托车摔倒,当两人爬起来时,看到路上倒了一个人。

  揪出肇事车辆后,民警以为肇事者林某彬在铁的证据面前会乖乖认罪,但是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审讯中林某彬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肇事事实,在铁的证据面前,林某彬还是不承认肇事事实。

  案件真相大白

  “2004·10·21”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经过惠安县交警大队民警的全力侦查,拨开层层迷雾,终于真相大白。

  2004年10月21日零时55分,林某彬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李某林、李某灿,从净峰往小乍方向行驶,当行至净峰赤土尾路段,碰撞行人黄某来,造成黄某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林某彬扶起倒地的摩托车,拖着负伤的身体,继续骑车回家。由于林某彬受重伤后被家人送往惠安县医院治疗。10月28日被查获,12月7日被惠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继续治伤。2005年元月23日,惠安县交警大队以交通肇事罪将此案移交给县检察院起诉。(陈钢龙朱逞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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