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送您节日“护身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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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2:01 辽沈晚报 | ||||||||
省公安厅昨日发布治安预报提醒市民,过年时要注意安全,娱乐活动不要涉赌 本报讯首席记者靳室绂报道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是老百姓合家团圆、欢欢喜喜过大年的日子。辽宁省公安厅昨天发布治安预报,在衷心祝愿市民家庭幸福、事业有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的同时,提醒市民,欢欢喜喜过大年时要注意安全,娱乐消遣时不要涉赌。
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过大年放鞭炮是年夜饭中不可或缺的一道“重头菜”。但是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尤其是孩子在燃放时,一定要有大人在旁边监护,要教育孩子不能去碰那些未能正常燃放的烟花爆竹,不要捡拾剩余的烟花爆竹,更不要把烟花爆竹的纸屑堆积在一起点火。 节日饮酒要适中适量,不能酗酒。如果过量饮酒,在酒酣耳热之际往往也是滋生矛盾之时,把本来微不足道的小事酿成伤感情之事,甚至发生纠纷乃至出现悲剧。 邻里关系不能忽视。春节期间,家人团聚在一起进行家庭娱乐时,不能自得其乐而忘了邻里,甚至在半夜三更还高唱不已,让左邻右舍都无法休息。 娱乐活动不要涉赌。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娱乐活动不可少,彼此之间打打扑克、玩玩麻将,本来只是一种消遣,但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娱乐可以,但涉赌活动绝不能参与。不但不能参与,还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这种祸国殃民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