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夫妻离婚争女儿 法院判随绝育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4: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王和成 记者陈娟)张静与何亮感情不和闹离婚,双方争夺女儿的抚养权。近日,法院在审理这起争养女儿的离婚案时,将女儿判给了已做绝育术的何亮。

  据了解,1987年3月,张静与何亮登记结婚。1988年1月张静生下女儿何华,何亮按规
定做了绝育术。之后,张静与何亮常为琐事争吵,1998年12月,张静与何亮分居。去年10月,张静起诉要求与何离婚。诉讼中,双方争要女儿。泸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何华一直居住何家,与何亮有较深的感情,而张静离开何华已6年,母女感情淡化,改变何华居住环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加之,张静身边还有与前夫所生之女,而何亮无其他子女并做了绝育术。因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法院将何华判给了何亮。(文中人物系化名)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