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儿子教育权教师夫妇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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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8:0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因为对孩子教育方式的不同而产生隔阂,继而感情破裂离婚。为了坚持让孩子在自己的教育下成长,夫妻俩开始了漫长的“争夺战”。 李某和陈某都是高校老师,本来两人关系很好,没想到,儿子出生后两人却多了许多争吵。因为都是老师,对如何教育有不同的理解和方式。李某觉得应让儿子尽情地享受童年,不要过早对孩子进行启蒙教育;可丈夫陈某却说,现在社会竞争这么激烈,教育要越早越
为此,李某将陈某告上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庭审中,陈向法院出示了儿子在去年8月签字的公证书,证明儿子是自愿在爷爷奶奶处生活,儿子在去年8月被带到法院接受询问时,也说在宝清县上学没什么不好。可李某认为孩子还小,不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儿子送至黑龙江生活,致使李某无法实施探视权,陈某对此应负全部责任。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由丈夫承担每月675元的抚养费。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