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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查老婆不忠告妻再告律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8:06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在离婚诉讼中,赵先生委托律师调查妻子“不忠”的证据,但律师无法取证,该男子就将律师事务所告到法院,请求退还代理费6000元并向他道歉。日前,杨浦区法院一审驳回了赵先生的诉请。

  去年6月4日,家住杨浦区的赵汶(化名)要和妻子打离婚官司,就去一家律师事务聘请了律师并签下合同,支付了办案手续费和标的费6000元。赵汶告诉委托律师,他的妻子与
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在公安机关可以查到证据,委托律师便按指示多次调查。同年6月30日,赵汶申请撤消了离婚诉讼。

  紧接着,赵汶又将为他办理离婚诉讼的律师事务所推上法庭,请求退还代理费6000元并向他道歉。赵汶称,委托律师一直未告知他如何取得所需证据,也没告知他需申请调查令以办妥调查手续,正是律师事务所的不作为,他才无奈申请撤诉的。律师事务所称,其律师曾多次向公安机关调查赵汶之妻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但调查后发现赵汶陈述的与客观事实不符。

  法院认为,前一个官司法院已准予赵汶撤诉,应认为离婚诉讼已终结,聘请律师合同已履行完毕。尽管赵汶认为律师事务所未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律师事务所在委托过程中存在过错,又缺乏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没有按照他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宜,所以只能驳回赵汶的诉请。

  李学兵忻意(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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