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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 敞开大门广纳英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0:31 千华网-千山晚报

  千山晚报消息昨日,记者从鞍山市人事局获悉,《2005年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今年的毕业生就业意见进一步体现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倾斜,并且还鼓励支持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及自主创业。据了解,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320万,鞍山大中专毕业生人数预计将达到5800人,为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鞍,今年的毕业生就业意见,首先进一步体现了对高层次人才的倾斜,博士毕业生可申请进入鞍山的博士后工作站或民营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及到企业
做项目博士后。凡在鞍做博士后及科研工作期间,每月发放1000元的市政府特殊津贴。对来鞍山定居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全日制毕业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市政府连续三年的安家补贴,每月补贴3000元。其次是鼓励支持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各级人事代理机构应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做好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评定、代办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第三是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对于市内生源毕业生到海、台、岫基层单位工作的,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取消一年见习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迁回原籍。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同时,还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愿意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到当地人事部门领取《自主创业证》,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的收费优惠政策,对有意自主创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可到市、县(市)、区人事局登记,对登记的毕业生免费进行自主创业指导、培训。《意见》还要求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接收毕业生计划和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对未实现一村一委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县(市)、区,要加大自行选派毕业生到村、委(社区)工作的力度,确保一村一委(社区)一名或多名大学生。各县(市)、区人事局要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前岗位见习培训,对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未就业毕业生应及时免费进行指导、培训和推荐就业。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和户籍管理的政策精神,《意见》取消了对外地及海、台、岫等专科以上毕业生来鞍的接收和落户限制,现家庭户口在本市城区的毕业生及海、台、岫和外地生源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择业,中专毕业生按户口所在地自主择业。另悉,市人事局将于2月18日、19日(正月初十、十一)举办“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春节联谊暨供需见面洽谈会”,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双向选择的机会。

  王丹 首席记者 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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