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专盯古玩老板 一骗子骗走他人百万财物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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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3:39 新民晚报 | ||||||||
玛瑙龟、玉观音、白玉避邪、杜陵石章……不胜枚举的古玩、纪念币、邮票、现金源源不断送往范某临时租借的小屋,这个35岁的“警察”范某凭着假身份、假支票和三寸不烂之舌,将20名精明的古玩老板玩转于股掌之间,骗取财物价值132.8万余元。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这个古玩骗子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6万元。
卖邮票巨款到手 2004年5月,在城隍庙做邮票生意的徐老板遇见了一“大客户”,来人自称郑成,是塘桥派出所的警察,因手里有邮票,要卖给识货人。徐老板仔细翻看了他带来的邮票样本,暗自窃喜遇见了好买卖,立即应允上门看票谈价。 5月28日一早,刚“值班结束”的“郑某”约了徐老板在派出所门口碰头,然后两人一起前往郑家验货,经讨价还价,徐老板当场支付了21万余元收购郑某的邮票,还没拿邮票,不想郑某突然又说:“我还有一部分邮票放在某某证券公司了,我陪你一起去拿吧。”于是徐老板放下邮票忙不迭地跟着郑前往某证券公司。才上出租车不久,郑某手机突然响起。“呦,单位找我。”郑某边说边抱歉地给徐老板留下地址和电话,打着哈哈下车迅速“消失”了。 买古玩送货上门 2004年3月,郑某来到卢湾区一古玩市场,与60岁的老童攀谈,“我是斜土派出所的警察,我有一个朋友公司里要买些古玩充账,你这里有吗?”老童一听立即与郑某开始议价,最后谈妥由老童卖2只瓷杯、3块玉器给郑某,价值50万元。郑某于是叫上老童带着5件珍品来到他临时租借的房子,小心翼翼地放好古玩后,郑某拉着老童一起打车去某处“取钱”。到了目的地,郑某让蒙在鼓里的老童在车里等候,自己则一转弯叫了另一辆车回原地将5件古玩轻松“带走”了。 浦东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通讯员严剑漪本报记者潘高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