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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一只鸡害了两亲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3:39 新民晚报

  金鸡报晓迎新春,合家团圆尽欢颜。而这时,在南汇区东海农场毗邻而居的两个亲家麻某与孙某却高兴不起来。

  由于迷信,去年两亲家间因杀一只公鸡大打出手。昨天下午,南汇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麻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同时赔偿孙某人民币6万元。

  毗邻养鸭 年轻人彼此相爱

  麻某与孙某均是浙江缙云县同一镇上来沪的养鸭专业户。麻某今年58岁,早在1979年,他就来到南汇东海农场养鸭。孙某今年52岁,也是养鸭专业户,原先在浦东某地养鸭。

  麻某的儿子娶了孙某的女儿为妻,老乡加上亲家,两家的关系更密切了。去年6月2日,孙某见南汇的麻某处养鸭条件比较好,就将鸭场移到麻某处,与麻某一家相邻而居。但好景不长,不久,麻某与孙某两人关系变得紧张起来。据麻陈述,孙喜喝酒,麻曾多次劝孙把酒戒了,孙对此很不开心。另外,麻某曾因养鸭向孙某借过2.5万元,孙多次催讨,麻没有及时归还。由此,两亲家见面没有好脸色。不过双方的儿女夫妻关系不错,一直从中调解。

  祸起杀鸡 两亲家反目成仇

  去年6月30日下午6时许,孙某卖完西瓜回家,他回家必须穿行麻某经营的鸭棚大门。麻某以鸭棚里走动对鸭子生长不利为由,将鸭棚门关上了。他的真正目的是不让孙某再走鸭棚。

  孙的妻子见状,与麻某女儿吵了几句。孙妻又去抓了麻某家的一只公鸡,边骂边杀。此时,麻某的儿子,即孙某的女婿也在家,他看到岳母杀的是他家的一只大公鸡。吓了一跳。原来,麻某老家有个迷信说法:谁杀掉他家雄鸡,就等于杀掉其父亲。为此,麻某儿子与岳母论起了理。岳母正在气头上,回敬女婿说:“我就要杀掉这只雄鸡,杀掉你父母。”此时,两人都失去了理智,一个夺鸡,一个持棒追打。女婿夺路而逃,又引来岳父孙某的追打。女婿拾起路边的一根长毛竹,与追上来的岳父母对峙。不远处的麻某见儿子被亲家追打,夺过儿子手中的毛竹,对准扑过来的孙某夫妇拦腰一击,孙某当场倒地不起

  法院判决 当事人悔之已晚

  经鉴定,孙某受外力击打,致小肠破裂穿孔,属重伤。

  法庭上,麻某后悔不迭。麻某的儿子也唉声叹气:“其实我与妻子感情很好,岳母要杀只鸡算得了啥?都怪我迷信,结果惹成这样的大祸。”麻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鉴于其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赔偿孙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孙某的谅解,故法院作出了从轻判决。

  通讯员闵振华本报记者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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