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庆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后携款潜逃至大连购买房产,他在被我市警方抓获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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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0:16 大连晚报 | ||||||||
在大庆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后携款潜逃至大连购买房产,他在被我市警方抓获前整日挂着窗帘犹如惊弓之鸟 本报讯 2月3日,我市公安机关协助黑龙江省大庆市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抓获案件主犯闫立新。
2003年年初至2004年10月期间,哈尔滨宏丰投资有限公司闫立新等人以公司的名义,利用投资种草给予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大庆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导致大庆市出现集体上访事件。闫立新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大庆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闫立新携1000余万元投资款潜逃。 犯罪嫌疑人闫立新异常狡猾,从不与熟人进行联系,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给警方的抓捕行动带来了很大困难。今年2月,大庆市公安局向我市公安机关通报了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于大连的重要信息。黑龙江省公安厅立即发函,请求我市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协查。市公安局接到通报后非常重视,马上派出侦查员,根据有关信息开展工作。 经细致排查,侦查员最后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锁定在甘井子区一居民小区内。经进一步走访,民警发现位于小区最后一排楼的某住户疑点较大,该住户整日挂着窗帘,只要楼下有车经过,屋里就有人偷偷朝楼下张望,行动非常诡秘。民警迅速对该房产的购买人展开调查。经与大庆办案单位沟通后得知,查实该住房正是犯罪嫌疑人闫立新以其妻子的名义购买的。 2月3日下午,市公安局侦查员与闻讯赶到的大庆民警敲开该住户的房门,将犯罪嫌疑人闫立新当场抓获,同时在其住处查封了大量钱物。犯罪嫌疑人闫立新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大庆市警方押回黑龙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