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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同事母亲后潜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6:49 半岛都市报

  本报2月7日讯(记者栾磊) 去找同事,发现同事的母亲一人在家竟暴力抢走财物后潜逃7年之久。近日,市南法院以入户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据查,1997年12月31日上午9时许,王某到同事郭某母亲薛某的住处找郭某,见其母亲一个人在家,便萌生了抢劫念头。趁薛某给他倒水时,拿起马扎子朝薛某头部猛砸,导致薛某昏迷。王某把薛某的金戒指和金项链抢走,之后他四处躲藏了7年。2004年10月下旬,警
方根据线索将王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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