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范公务员出租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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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0:0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高铸成通讯员钟晶晶)今后,违规出租房屋的深圳公务员将受到行政处分。新近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加大了对违规出租房屋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承担的义务。 按照规定,出租人不能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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