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交罚款没有去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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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5:39 深圳晚报 | ||||||||
交通意外撞坏摄像电杆 想交罚款没有去处 本报记者赵东眉报道近日,王先生不小心出了一单交通事故:他的车冲上了绿化带,撞倒了一个摄像电杆。王先生一心想交了罚款买个教训,可是,王先生的这笔“学费”交了
据王先生介绍,他的车开到人民公园路迎宾馆正后门时,遇到了红灯,他急忙踩刹车,但由于车轮打滑,车走“S”型冲上了旁边的绿化带,撞倒了一根摄像电杆。交警赶过来后,给王先生开出了事故认定书,上面写着“撞倒一摄像电杆,绿化带2米”。交警扣了他的行驶证和驾照,把王先生的车拖走了。 事后,王先生来到罗湖交警大队事故快速处理组,他们给了王先生一张《损坏交通设施赔偿表》,按照表上的内容,王先生损坏了“路中摄像电杆、绿化带”,只有交了这些赔偿费后,他才能取到车。王先生在市绿化处交了200元的绿化带损坏赔偿金。他又来到市交警局设施科,看了王先生的赔偿单,交警局说摄像头不属于他们管,让他到市监控中心问一下。王先生来到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从资料中,也查不到有这个电杆的资料,说不是他们的设施。后来,他们建议王先生到东门派出所问一下,东门派出所也说不是,他们没有在那儿安装设施。当天下午6时多,王先生只好找到了事发地点最近的迎宾馆去问,对方也说不是他们的。找了一圈,王先生也没有交成这笔罚款。 这下,王先生纳闷了,找不到这个电杆的主人,他的车就没有办法取出来。可是,这个电杆的主人属于哪个部门呢?除了王先生找过的那几个部门,他想不到这个电杆归哪里管了。 作者:本报记者赵东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