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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网上拍卖物主蒙在鼓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15:48 深圳晚报

  车房网上拍卖物主蒙在鼓里

  有关律师指出,冒用他人名义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被侵害方可以起诉冒用名义者,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本报记者潘彦报道近日,市民韩先生的手机频频接到陌生人的来电找他“谈价钱”,
但韩先生却一头雾水,原来是某地产公司的“恶作剧”。

  投诉人韩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在位于财富广场的某地产公司登记,希望购置一套合适的二手房。后来,韩先生因为工作忙就把委托买房一事搁置起来了。但从上个月月底开始,韩先生的手机就经常接到陌生人的电话,有的问他卖不卖房子,有的问他车子准备要什么价,更有甚者问他手机卡想卖多少钱。

  而一些朋友见到韩先生的神情也怪怪的,还关心地问他最近是否手头比较紧?一时间,弄得韩先生莫名其妙。后来,还是一位朋友道出了真相:原来有人以韩先生的名义在深圳几大知名网站上发布消息,声称他想要出售房、车、手机卡等等,价格从优。韩先生果然在某网站上看到了“大众卡转让”的帖子,标价只要50元,联系人是小姐(hnhexiao001),上面登记的联系方式却是韩先生的手机号码。他再往下看,在这个名称下面竟然还有卖房、卖奥迪车等等链接。韩先生的头一下子就大了,一时间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经过仔细的追查,他想起某地产公司一位销售小姐的邮箱正是这个名字。他找到该地产公司询问,这位销售小姐承认邮箱是她的,但一口咬定这个帖子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可能是别人冒用她的名义。在韩先生的再三交涉下,该地产公司同意删除这个帖子。

  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与韩先生投诉的地产公司进行了联系。当事人贺小姐表示,这个邮箱是她注册的,但还有很多人都知道密码,别人要使用她也不知道。她还补充说,韩先生并不是她的客户,韩先生在大楼里的几家地产公司都登记过要买房,很多人都知道他的手机号码,凭什么就认为是她干的?

  针对韩先生的这起投诉,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徐建中律师认为,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名义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只要被侵害一方有证据证明是该公司或某人刊登的,就可以起诉冒用名义者,要求他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作者:本报记者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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