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年关讨债一定要依法行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9日14:28 新民晚报

  年尾岁初,因讨债引起的非法拘禁案屡屡发生,检察机关提醒当事人——年关讨债一定要依法行事

  年终岁末,催讨债务又成了不少单位和个人的烦恼事情。随着经济纠纷的增多,因索讨债务而引发非法拘禁案屡屡发生。据长宁区检察院一项统计表明,今年1月中旬至今不到一个月,该检察院受理的非法拘禁案占案件受理总数12.1%,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倍,起因多
为债务纠纷。

  做事冲动触犯法律

  这些债务纠纷案有明显特点。首先案件当事人多为外来人员,年终岁尾,他们急于想讨回欠款回家过节,再加上这些外来人员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做事容易冲动,往往采取过于激烈的手法,甚至是违法犯罪。去年11月,外来人员赵虎和被害人王锋在深圳签订供销电脑芯片的协议,赵给付王定金5.1万元。后王一直未履行合同。同年12月23日,赵虎得知王锋来沪,便与李平等人将王锋诱骗到一家宾馆,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威逼王锋交出5万元定金,非法拘禁被害人长达30余小时。

  被害人通常有过错

  其次,在这些债务纠纷案中,被害人往往也有一定过错。被害人的过错通常为不履行合同、骗取他人的钱财等。在一起案件中,作为被害人的杨生谎称有一个2亿元的工程要找承包商,骗取张正、赵荣的信任,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张正、赵荣支付10万元定金,并花了6万余元用于请客等开销。当得知该工程纯属虚构时,张正、赵荣多次向杨生讨要钱款,杨已表示没有钱了。1月5日中午,张正、赵荣将杨生非法拘禁,直至1月13日民警将杨生解救出来。

  有理变成了有罪

  债务纠纷案件的起因有的是因合伙做生意,欠钱不还,为讨钱而非法拘禁中介人;有的是因被害人以说谎、骗取定金等先前行为而引发矛盾的,有了矛盾后被害人不积极解决,而是采取拖拉躲避等手法,债权人便采取非法拘禁手段讨还欠款,因为债权人认为一旦报案,赖账的人固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被骗的钱款却难以讨回了,故宁愿先以身试法,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行讨债。值得关注的是,大多数非法拘禁他人的被告人当初是“理”在自己一方,他们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结果反而使有理变成了有罪。

  检察机关建议:在民事借贷关系发生之前,债权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分析债务人是否有偿还能力,同时要完善法律手续,借贷关系要有凭证,或有借据,或有担保人等。采取极端的手法来解决债务纠纷,到头来只能害自己。

  通讯员黄峥鲍笑嫣本报记者袁玮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美女财神
怦然心动柔美情怀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