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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网上结识女孩举行“浪漫婚礼”被诉重婚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0日09:23 桂龙新闻网

  网上结识女孩 举行“浪漫婚礼” 过起甜蜜“日子” 冷落家中妻子

  丈夫“网婚”被诉重婚罪

  律师:与网友之间无任何事实的或法律认可的婚姻要件 不构成重婚

  事件:陈女士的丈夫李某一年前开始上网。一次在网上聊天时李某偶然认识了一个叫“随缘”的女孩,觉得和她情投意合,难舍难分。于是,已婚的他干脆在网上和“随缘”举行了一场“浪漫婚礼”,并过起了甜蜜的“日子”。

  从此,李某几乎把所有的情感和精力都投到了虚幻的“妻子”身上,而对自己的妻子几乎连碰都不碰一下。面对婚姻危机,不堪忍受的陈女士一纸诉状以“重婚”罪将丈夫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他们离婚。

  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大地律师事务所方宇律师。

  问题一:李某的这种做法算不算重婚?

  方宇律师:不应该算是重婚,因为李某虽然在网上与网友举行了婚礼,但是从案情来看,李某并未与网友之间有任何事实的或者法律认可的婚姻要件,比如说领取结婚证、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等,所以无法构成重婚。

  问题二:陈女士应该如何请求法院判令离婚?

  方宇律师:如案情描述,李某将所有感情都投入在网上无心顾家,那么陈女士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请要求离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来源:

  法制晚报 责编: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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