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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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0日23:13 法制晚报 | ||||||||
案件宣判 本报讯 记者获悉,崇文法院在2004年底,审结了一起被告人使用真假金佛进行调包诱骗当事人上当并从中骗取70万元的诈骗案件。 三名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名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工地发现“金佛” 2004年6月10日,吴先生在街上遇到了两个民工穿戴的人,两人主动与吴先生进行攀谈,并表示“有好东西要卖”。攀谈后吴先生得知,两人分别是陈某和张某,在某工地打工,在施工过程中挖掘出一批黄金物品,欲将该批黄金饰品出售赚点钱。吴先生从两人口中了解到该批黄金物品共有60多件,除了56尊“金佛”以外,还有“金狮子”、“金元宝”及两个“古董瓶”,两人并向吴先生表示急需要钱,如果吴先生想买,价钱好商量。 鉴定时真假调包 其实,陈某和张某并非工地民工,两人均系从外地来京,找了一批金属物品冒充黄金准备骗钱。吴先生表示如果购买,要先拿金子去银行进行鉴定。 陈某和张某便找到老乡何某出主意,2004年6月13日,三人带着欲出售的“金佛”、“金元宝”、“金狮子”来到吴先生的办公室,当着吴先生的面从一尊金佛上割下一块金子,随后趁吴先生不备,再用事先准备好的真金块与之调包。鉴定结果打消了吴先生的顾虑,三人表示,以黄金价一半的价格出售这些物品,吴先生交出70万元就可以将其全部拿走,于是吴先生决定马上进行交易。 骗子当场被抓获 2004年6月16日19时,三人携带60余件假金佛、假金元宝等物来到吴先生办公室交易时被抓获。经鉴定,三人随身携带的黄色金属饰品的成分为非贵金属。而在他们所携带的作案工具中,确实还有2块专用来调包并应付鉴定使用的真金金块,2004年11月,崇文法院一审判决三人诈骗罪名成立,各处以3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3000元。 作者:王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