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工作又被驱赶出宿舍 起争执外来妹受伤 到法院打官司胜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1日14:0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金文斌记者袁玮)外来妹吴芳最近她无故失去工作,公司在强行驱赶她离开宿舍时还将她打伤。近日,由此引发的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长宁法院审结。经法院判决,打伤吴芳的公司员工应在判决生效后3天内赔偿吴芳医疗费432.38元、误工费224元。 20岁出头的吴芳来自湖南,到上海后在本市一家花卉公司从事园艺工作。公司除了给付她每月1200元的工资外,还从2003年10月起,给她提供了宿舍,就在公司办公场所楼上搭
可吴芳不能接受这个理由,她不同意搬离。结果去年9月9日上午,公司的两名员工来到吴芳住处。当时吴芳已经锁了门要走,他们便当着吴芳的面撬开了房门,并开始自行整理吴芳的私人财物,想把东西打包搬出。吴芳冲进屋阻拦,双方发生了冲突,吴芳被撞倒在地,碰伤了头部,遂拨打110报警。 不久,吴芳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花卉公司原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吴芳间的纠纷,而强行撬锁进入员工居住地并搬出财物的行为明显不当,存在过错,作出了支持赔偿要求的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