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凶残歹徒绑架女孩 索要十万元未果杀人焚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3日11:04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茂法新) 今年1月10日早上6时许,茂名市区某小学六年级女学生小欣(化名)正准备步入校门上课,不料,两男子突然跑上前来将小欣挟持到茂名市区一出租屋内。随后,两男子频频打电话给小欣的父亲索要赎金人民币10万元。次日,两男子索取钱财未遂后把小欣杀害并焚尸。2月8日,该案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公开审理,法院一审判决两男子死刑。
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指控:2004年12月间,杨福洋(男,21岁,茂南区袂花镇人,无业)与杨佑钦(男,21岁,茂南区袂花镇人,无业)密谋绑架杨福洋伯父的孙女、就读于市区某小学六年级的女学生小欣以勒索钱财。随后,他们多次到小欣的住处及学校周围“踩点”。 今年1月10日早上6时许,杨福洋、杨佑钦骑摩托车到小欣家门口附近守候,并跟踪其至学校门口,将准备步入校门上课的小欣挟持到杨佑钦在茂名市区低埒村一出租屋,用毛巾、封口胶分别蒙住小欣的眼和嘴,用绳将小欣双脚捆住。两杨然后频频打电话给小欣的父亲索要赎金10万元人民币。其间,杨弟(男,20岁,茂南区袂花镇人,无业)在出租屋参与看守小欣4次。1月11日,两杨外出向小欣家属索取钱财未遂后,因害怕其家属报警及被小欣认出,决定将小欣杀害灭口:杨佑钦按住小欣的脚,杨福洋用手压住小欣的颈部致其断气,杨福洋又用毛巾勒住小欣颈部直至确认其死亡。随后,两杨骑摩托车将小欣尸体转移到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办325国道覃榜村路段桉数林里,并用汽油焚烧尸体后逃离现场。 11日,小欣家人报警。警方接报后迅速布控侦查。1月12日凌晨,先后在茂名市区某酒店和人民广场将3名绑匪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事实,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杨福洋、杨佑钦无视国家法律,为获取非法利益,绑架他人勒索财物,并将11岁的小欣残忍杀死灭口并焚尸。杨弟参与看守人质,3人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杨福洋、杨佑钦属本案主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弟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且协助警方抓获同案犯,有重大立功表现,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宣判后,三被告人当庭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