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提醒:网上销售违禁品多为诈骗 勿购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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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3日11:49 水母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杨维汉)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成为商品流通的新平台。但一些不法分子在网上建立个人网页,或者利用网上论坛、留言板、电子邮件发布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间谍器材、伪造证件等广告信息,实施网络诈骗或非法销售违禁品犯罪。公安机关提醒群众,网上销售违禁品多为诈骗钱财,不要购买。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主要是以诈骗犯罪为主。”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公安机关对此类网上有害信息采取了防范和打击措施,加强了对此类非法信息的查处。根据“谁运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联网单位安装专业软件,加强安全管理,要求对其开办的电子公告服务栏目、短信息和个人主页、电子邮件服务定期进行清理、删除和过滤有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2003年,重庆市公安局网络监察部门侦破了余云龙出售间谍器材为名的网络诈骗案件。余云龙在互联网上宣称销售所谓间谍器材、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影笔等间谍器材,一旦有人汇款购买,就中断联系,案发时已经诈骗数十人,涉案金额达6万多元。 2004年,公安部专门开展了打击网上诈骗专项行动,侦破了一批网上诈骗案件,其中不乏利用互联网贩卖间谍器材及违禁品诈骗案件和在网上非法贩卖刑法规定严禁销售的违禁品行为。“利用互联网贩卖间谍器材,属于违反刑法、国家安全法的行为,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立案侦查。”公安部网络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及时发现网上有害信息,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网上监控力度。同时将充分发动群众打击网上犯罪的积极性,鼓励通过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的举报网站、举报电话等方式举报网上有害信息。公安部网络举报违法案件网址是http://www.cyberpolice.cn。目前,在各大城市都建立了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公民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举报。责任编辑:刘家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