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了时机丢了证据 一半消费者不会投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10:0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春节长假正值消费高峰,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所受理的投诉量也达到了一年中的小高峰,然而令消协工作人员始料未及的是,有近五成的消费投诉由于投诉不及时、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从维权。 “是消协吧,我买的东西质量有问题!”一位消费者的投诉电话打进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在记录下投诉的内容后,询问消费者能否提供购货发票时,对方表示已
为便于联系,投诉人应该留下自己的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