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子整日嗜赌不归 10岁女儿登报寻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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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16:0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一男子嗜赌败家,又将归其抚养的未成年女儿独自扔在家中,外出寻赌。从媒体上得知女儿寻父消息后,前妻将该男子告上法院,因此引发了一场抚养权变更纠纷。 这名嗜赌男子名叫宋成(化名),家住下关区。12年前,他与来宁打工女子杨芳(化名)结婚。宋成好赌,婚后不久赌瘾就复发,尤其是女儿红红(化名)出生后,他赌得更凶,除了上班,就耗在赌场,家里的钱很快被他输了个精光。一次节假日,宋成没借到赌资,便在
赌局被妻子搅黄后,宋成非常生气。几天后,他向杨芳提出离婚。杨芳同意了他的离婚要求,在协议离婚中,宋成获得了红红的抚养权。离婚后,杨芳单独租房住,宋成带着10岁的女儿住在家中。不久,宋成下岗,接着他的住房拆迁。宋成拿到4万元补偿费后,只给女儿留下200元钱,又离家出走寻赌,200元钱很快就被正读小学的红红花光。她四处寻父不成后,在邻居的帮助下,她在一家媒体刊登了“寻父启事”。当晚,从媒体上得知女儿被前夫抛弃不管后,杨芳赶到女儿住处,一把把女儿抱入怀中泪流不止。 将女儿接回自己住处后,去年12月中旬,征得红红同意,杨芳将宋成告到玄武区法院,要求变更红红抚养权,改由她抚养。听说自己被前妻告上法院,几天后,已输得精光的宋成终于露面。庭审时,杨芳流着泪称,前夫将未成年的女儿独自扔在家中,外出赌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抚养义务,女儿现在也愿意与她生活在一起,故请求法院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因宋成已居无定所,他最终同意了杨芳的要求。日前,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红红改由杨芳抚养,宋成每月支付红红抚养费200元,到其18周岁时止。考虑到杨芳的实际困难,法院同时免除了杨芳的诉讼费。(留春 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