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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纠纷引发斗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0: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在QQ上聊天时吵起架来,又在现实生活中将人砍伤。绰号“炒菜”的青年人黄坚海,日前被鹿城法院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和另一名被告赔偿受害人33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去年4月9日下午,黄坚海和黄某在QQ聊天时,因为琐事发生争执,进而对骂,双方约定当晚在富丽皇宫迪吧“决斗”。当晚11时许,黄坚海纠集“阿贵”、谷海源(均另案处理
)及小李等十几人,携带刀具到该迪吧附近守候。当看见对方一帮人欲乘坐出租车离开时,他们持刀上前围住出租车。黄坚海摔碎车窗玻璃,砍伤凌某右侧面颊,造成凌某右眼球破裂,经鉴定伤势程度为重伤。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花费33万多元。

  法院认为,黄坚海是主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理。而案发时才17岁的小李能自首投案,应该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贤群璐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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