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赌债不还锤砸担保人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1:0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通讯员商兴佳)出租车司机贾某因赌博向别人借了4万元,由于担保人多次讨要,他用锤子将担保人打成轻伤。 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36岁的出租汽车司机贾某,因赌博向别人借了4万元,同为出租车司机的闫某为他借款
2004年6月26日凌晨4时许,贾某将闫某骗至顺义燕京桥西红绿灯处。贾某趁闫某在车内睡觉时,用锤子击打闫某头部,闫某发现后立即夺过锤子反抗,贾某随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闫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个月后,贾某到顺义公安分局投案。 法院认为,贾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虽然贾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但其未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所以不能构成自首。但鉴于其犯罪未遂,且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犯罪情节较轻,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