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看管委托就应负责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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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2: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问题:郑先生在都市村庄租房子住,春节放假回老家过年,临走时他请房东帮忙看护住所,以保安全,房东满口答应。但是,昨天他从老家回来,发现家里房门被撬,值钱的东西被洗劫一空。马先生向房东提出赔偿要求,房东认为自己没有收取“看护费”,不应赔偿。马先生问,房东对此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梦卿:如果房东接受了马先生的看护委托,双方的“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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