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接受看管委托就应负责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2: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问题:郑先生在都市村庄租房子住,春节放假回老家过年,临走时他请房东帮忙看护住所,以保安全,房东满口答应。但是,昨天他从老家回来,发现家里房门被撬,值钱的东西被洗劫一空。马先生向房东提出赔偿要求,房东认为自己没有收取“看护费”,不应赔偿。马先生问,房东对此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梦卿:如果房东接受了马先生的看护委托,双方的“看管
合同”就形成了,房东就有看护义务和赔偿责任,与是否收取费用没有关系。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来确定房东承担的赔偿比例。房东赔偿后,在警方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还可以向嫌疑人追偿。O记者 刘芸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我国局部发生流脑疫情
田亮被国家队除名
2005年春运 票务论坛
万众瞩目央视春节晚会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北京在售楼盘分布详图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