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女童摄影师领刑1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3: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邛法宣记者龚锐)母亲带着12岁女儿前往照相馆照相,不料女儿却遭到年轻摄影师的非礼。记者昨日从邛崃市法院获悉,犯下猥亵儿童罪的30岁邛崃男子骆忠平日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家住邛崃市临邛镇的骆忠平在火井镇河北街开了一家“玉清照相馆”。去年11月16日中午12时许,当地妇女冯某带着12岁的女儿莉莉(化名)前往玉清照相馆,准备给莉莉照一组艺术照片。拍了几张照片后,骆忠平见莉莉长得十分可爱乖巧,顿生邪念,借口为莉莉换几件漂亮衣服再拍照,将莉莉带至摄影室的里间内,用手不断抚摩莉莉的胸部,并连哄带骗、强行将莉莉的长裤脱至膝盖处,用手抚摩莉莉的身体各处。 被吓楞了的莉莉这时才大声呼救,冯某大惊,冲进屋将女儿救出了险境。事后,越想越气的冯某跑到火井镇派出所报了案。 1月19日,民警查证属实后,将骆忠平挡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