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弱势群体利益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减免诉讼费52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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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7:30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16日讯我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去年以来共对1164起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24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按照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全市法院系统对于社会保障、发放抚恤金、民工索要工资、劳动争议等案件及经济上确有困难缴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执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使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制度化、标准化。
另外,全市法院结合审判实际,普遍设立了远程立案、休息日立案、集贸市场立案、上门立案等,让急需立案的群众及时立上案;充分运用法官释明权,为当事人提供诉讼知道和诉讼风险告知等,尽可能地减少或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与成本;设立了立案大厅和法官导诉服务大厅,实现了接待、导诉、解惑和立案的综合服务功能;扩大建议程序的使用范围,推广小额债务法庭、速裁法庭和巡回法庭等便民审判方式,及时便利地审理争议简单的民事案件。记者李攀 责任编辑:王家荣(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