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的“退耕还林”该如何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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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9:0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村是2002年12月开始实施“退耕还林”的,全村实际造林323亩,但落实“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的只有161.5亩,仅占实际面积的二分之一,村民们对此不理解。乡林业部门同志的解释是,“退耕还林”面积必须配套一半荒山,而荒山是没有补贴的。不知政策是不是这样的?新化县洋溪镇陶家桥村陶行知
记者回复: 2月1日,省退耕还林办负责人告诉记者,退耕还林的范畴包括在退耕地和荒山造林,按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退耕地补贴8年,每亩共计约补贴1890元,而荒山每年只有50元的种苗费,两种补贴的悬殊很大,但国家是按11的比例来配套实施的,即村民在享受一亩退耕地的“退耕还林”补贴时,也有一亩在荒山造林的义务。我省有的地方退耕地多,有的地方荒山多,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造成了“退耕还林”在操作中的难度,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便在自己的范围内进行了适当调整,在退耕地多的地方拿出一部分钱请人在荒山多的地方造林。本报记者史学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