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发生火灾43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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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09:10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李玉飞)今年春节一周内我市未发生人员死亡火灾事故及其他重特大火灾事故。据消防部门统计,我市初一至初七,全市共发生火灾43起,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万余元。 除夕,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共发生火灾13起,其中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有10起,主要集中在晚上7时至9时,当晚消防部门共出动28车次和252人次参与灭火行动。春节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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