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款十元百元“攒”回家 无力归还酿“苦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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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11:18 山西新闻网 | ||||||||
身为国有林场出纳员的陆某,10年里多次挪用手中公款供子女上学读书,因无法归还已挪用公款,而不得不采取重复出账手段来掩盖挪用事实,最终却因“瞒天过不了海”成了罪犯。1月31日,已退休的陆某被广西象州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65岁的陆某退休前任象州县某国有林场出纳员。在其任出纳员的10年间,多次将公款拿回家中。因害怕暴露,陆某一次仅拿10元、100元左右的公款往家“攒”。2000年,陆某退
象州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归案后,主动退出所贪污的公款,确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网络编辑国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