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纪委创新回访教育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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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3:54 山西新闻网 | ||||||||
运城市盐湖区纪委监委创造性地将解除行政处分和回访教育结合起来,变以前的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对各单位呈报的材料进行审批,为工作组深入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变以前的回访教育只是和受处分人“面对面”进行,为了解周围同志对受处分人的评价,更客观地发现被处分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教育有的放矢。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当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期限到期后,由审理室、宣教室联合起来,深入有关单位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解除处分的考察,对其进行回访教育。
这一做法,不仅增强了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客观性,避免了回访教育流于形式,而且通过对其受处分以后的表现第一手的掌握,保证了解除处分工作的严肃性,同时还增强了回访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工作组每到一个单位,都认真宣讲有关党政纪条规知识,以案警人,以纪教人,以理服人,真正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群”的作用。两个月来,区纪委监委用这种“二合一”的工作机制先后对10案11人进行了“解除处分+回访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高文静张天兵(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