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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超市“跟踪”顾客很是“受伤”超市负责人称“纯属误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4: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春节放假,是购物的好时候。但对刘先生来说,几天前的购物经历是不愉快的。“我被一个女保安跟踪俩小时,直到我报警,她才承认自己是超市保安”,昨天,刘先生对记者说,被人当成小偷一样跟踪防范,他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但当事人至今没有向他道歉。

  2月13日,刘先生到易初莲花超市购物,“我总感觉有一年轻女子不远不近地跟着我,
开始我以为是自己多心,过了约两个小时,这个女子走到我身边摸了一下我的上衣兜,我抓住了她……”刘先生质问她为什么跟着他,这个女子矢口否认,称自己也是顾客。“我看见她的胸卡掖在衣服里面,只露出个夹子,我坚持要看她的胸卡,她摘下胸卡交给另一名超市人员转移走了。”刘先生报了警。在派出所,这个女子承认自己是超市从保安公司聘用的保安,姓董,17岁。

  “经过交涉,超市给了我200元的‘补偿’,并说尽量找到董某,让她向我道歉,我昨天上午又去超市了,还没有见到当事人。”刘先生说,在交涉过程中,易初莲花超市负责“损失防范”的郑经理曾说,请他体谅保安的工作,保安抓到偷东西的顾客有奖金,他们就是靠这吃饭的。“他们靠这吃饭也不能把顾客当小偷防啊?”刘先生说他越来越感觉到这件事伤害了他的自尊,他已经向超市提出精神伤害赔偿的要求。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郑经理。郑经理说“这是一场误会”,他不承认保安跟踪顾客,也否认自己说过“保安抓到偷东西的顾客有奖金”的话。至于保安为什么不肯承认自己的身份,他的解释是“个人素质差”。

  对于刘先生提出的精神伤害赔偿和由当事人赔礼道歉的要求,郑经理表示“合理的部分超市会同意”,他说“会尽量通过保安公司找到董某”,让她向刘先生道歉。D

  (记者 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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