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取保期间竟然开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8:30 半岛都市报

  本报2月16日讯(通讯员 周耀泉 姜海) 涉嫌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后,拒不按照法律规定到案接受审查,今天,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崂山警方依法逮捕。

  2003年9月1日,在中韩某企业打工的平度市陈家村男青年陈某,因琐事与工友发生争执,继而将工友的头部砸伤,致其轻伤。随后,陈某被中韩派出所抓获归案,因陈某当时未满18周岁,情节轻微,故崂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2004年8月,检察院
依法对此案进行公诉,但陈某却拒不到案接受审查,为此法院对其作出了变更处理措施的决定,依法进行批捕。今天,平度警方将回家过年的陈某堵在家中抓获,随后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对其宣布了逮捕决定。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金鸡送福
恭喜发财图铃拿来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