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员引资严禁拿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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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09:0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党政干部对招商引资作出再大的贡献,也决不能拿奖金。”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向党政干部发招商引资奖金的通知》规定,今后,在党政干部参与引进资金项目过程中,一律不得向党政干部发放任何形式的招商引资奖金等物质性奖励。 据悉,此项政策适用于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值得警惕的苗头性问题,比如给党政干部发放招商引资奖金的现象就时有发生。在采访中,一些官员表示,“这种现象在地方上的确存在,拿是肯定拿的,只是数量上的多少问题。”有的官员甚至反问,“不拿奖金怎么会有积极性呢?” 显然,这一现象引起了决策者的重视。该《通知》明确指出,严禁向党政干部发放招商引资奖金等物质性奖励,为发展地方经济积极作出贡献,是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义务,不应获取额外报酬;党政干部不应适用地方政府对引进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但是党政干部为引进资金、项目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作为年终考评的参考条件,予以鼓励。 对于此项政策的出台,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有关专家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提出问题的根子还是在于政府直接参与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本来是企业的行为,而我们很多地方的招商引资都是由政府出面组织,为了增加自己的竞争优势,各地会在地价等方面竞相“优惠”,这样极易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而忽略了引资成本。(岳德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