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乡镇 10企业成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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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0: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2月16日讯(记者 吕一男通讯员刘广胜)为加强和规范全市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安监局的要求,2月4日,淄博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各区县选择2个乡镇和10个不同行业单位作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试点。 据统计,2004年1至9月份,淄博市非公有制企业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企业
《意见》确定,淄博市在各区县、高新区选择2个乡镇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轻工机械和纺织建材等不同行业的10个单位作为试点;分别加强法律约束和政策引导、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试点逐步形成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08年基本建立起对全市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有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