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安局长 公开监督电话 推动警务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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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0:2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2月16日讯(通讯员 朱虎 温清彬记者刘冰)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推动警务公开,及时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淄博市公安局决定,从2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淄博市各公安分(县)局局长电话。 社会单位、公民个人如发现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有案件处理不公、执法不严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以下电话的方法进行举报、投诉。淄博市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已于
淄博市公安局局长公开电话:0533-2189208。 张店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00;淄川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01;博山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02;周村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03;临淄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05;桓台县公安局局长:0533-2138606;高青县公安局局长:0533-2138607;沂源县公安局局长:0533-2138608;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09;张南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10;柳泉公安分局局长:0533-2138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