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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慧聪老总百万罪犯获刑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2:07 法制晚报

  声称掌握偷税漏税证据———

  本报讯以揭发偷税漏税相威胁,向慧聪公司董事长发电子邮件敲诈100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广东无业人员林学如被海淀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林学如自2004年8月27日以来,以掌握了北京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
偷税漏税的证据为由,多次向该公司董事长发电子邮件索要人民币100万元,并以不给钱就向有关部门举报相要挟。2004年9月13日,被告人林学如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林学如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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