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拥有发包权 诈骗钱财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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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4:1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江跃中)南汇区宣桥镇无业人员王某,谎称拥有“菜篮子工程”发包权,冒用上海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以收取工程定金、请客送礼为由,诈骗他人钱财,日前被南汇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金3000元。 2001年上半年至2002年11月期间,王某谎称拥有“上海市菜篮子系列配套工程”发包权,冒用上海某建筑公司名义,与陈某、奚某、闵某、杨某等被害人,签订了所谓的猪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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