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书信牵出三人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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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7日15:2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2月17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谷曼青)一封书信将三人牵入大狱,原因是发信的人怀有非法目的,利欲熏心下又自投罗网。 去年8月23日晚上,浙江永嘉县人王某、安徽人王乙、湖北人孙某因手头缺钱,便商议敲诈被害人黄某。
8月25日下午,王某将一封写有威胁内容的信交给王乙、孙某,由二人将信送到黄某在浙江永嘉县桥头镇纽扣市场原来的店中。黄某收到信后,按照信里所留的电话号码与王甲取得联系,王某在电话里再次对黄某进行威胁,并向黄某索要2000元人民币。黄某被迫答应,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8月26日中午,王某让朋友邱某到桥头中学附近的桥上,向黄某收取索要的2000元现金,而自己躲在附近等候。邱某在指定的地点收取黄某的2000元现金后,公安人员将正与黄某通话的王某抓获。公安人员又根据王某的供述,将在永嘉县桥头镇某宾馆的王乙、孙某抓获。 近日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王乙、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索要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王乙、孙某系从犯,予以从轻处罚。为此,法院依法分别判处王某、王乙与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与拘役6个月。来源:责编:王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