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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麻烦事快找法博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3: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林先生:我妻子与其兄长在数年前互换房屋并达成协议,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陈律师: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买卖行为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签订协议支付相
应价款;二是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手续。互换房屋也是买卖的一种情形,我国对房屋买卖实行的是登记生效制,因此,房屋买卖一定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否则,相应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文女士:我婚前购买的房屋,若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购房,那么该房算婚前财产吗?

  陈律师:婚前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房屋是婚前财产,如果是按揭购房,因按揭是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若夫妻离婚,购房人应当归还另一方为该房支付的贷款及利息。

  陈先生:我与朋友之间因货款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朋友支付货款,但朋友一直未按法院判决履行,他的行为是否购成诈骗?

  陈律师:货款纠纷属民事性质,诈骗属刑事犯罪行为,诈骗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手段,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为目的。

  温先生:我妹妹与他人于1997年没有取得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生有一子,现我妹要与他离婚,是否要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陈律师:你妹与他人属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若双方之间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扶养问题未能协商一致,可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扶养诉请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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