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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可委托银行支取公积金还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6:1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昨天,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的公积金集中支取还贷将于3月至6月进行,在此期间,市民可以把缴存的公积金提出来归还购房贷款。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职工可以把支取公积金还贷“事务”委托给相关银行进行,而不需要每年都亲自跑腿,只不过这项委托业务仅限于用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签个协议即可委托

  过去,市民在办理公积金支取还贷的手续时,又要跑单位盖章,又要到银行领取提前还贷申请表,往往要跑上好几趟。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下发的《关于做好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通知》,从今年3月1日起,贷款职工以及配偶可以把支取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简称委托支取还贷),委托给贷款银行办理。即,已办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职工可以与银行签订一项协议,把支取公积金还贷的事务委托给银行;协议签好后,银行就可以在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账户上的公积金直接划出还款。这样,贷款的市民以后就不用再来回跑了,直到公积金贷款全部还完为止。

  贷款购房人何时能办委托手续

  委托支取还贷手续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据介绍,今年3月1日以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根据本人意愿,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就可以跟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书》。今年3月1日以前已经获得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3月至8月期间,到贷款银行集中签订《委托协议书》。签订了《委托协议书》后,这些已贷款的购房人在3到6月份的集中支取还贷期间,不再办理柜台支取还贷业务。当然,到了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的时候,委托支取还贷协议书的效力也随之终止。

  今年委托可有两次支取还贷机会

  办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把支取还贷业务委托给银行后,银行将在每年的8月10日为其办理公积金的还贷批扣。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还介绍,考虑到今年是我市委托支取还贷的头一年,今年将在12月10日增加一次委托支取还贷批扣。也就是说,8月10日以前就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的贷款购房人,在8月10日支取还贷后,到12月10日还将有一次支取还贷机会。

  委托仅限于还公积金贷款

  对于委托支取还贷的范围,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目前,我市的这项业务只适用于办理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以及归还外省市职工住房贷款的操作仍按过去的规定执行。如果贷款职工及配偶发生工作变动,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公积金(住房补贴)账号发生变化的,则应该及时按要求变更委托支取还贷协议书,并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书》。

  附件

  一、委托手续怎样办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委托支取还贷的办理程序共有以下8个步骤:1.贷款职工及配偶携带有关资料前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申请与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书》;2.贷款银行审查贷款职工及配偶所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与贷款职工签订《委托协议书》;3.《委托协议书》由贷款职工及配偶签字、贷款银行与贷款职工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后生效;4.贷款银行将《委托协议书》中的信息录入委托支取还贷预约系统中;5.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缴存行与贷款行按照每年委托支取还贷的时间,统一为委托支取还贷的职工及配偶操作委托授权转账还贷业务;6.贷款银行在操作完委托支取还贷业务后,打印出《委托支取还贷凭证》交贷款职工及配偶所在单位做账,然后打印出新的《还款计划书》并通知贷款职工及配偶前来领取;7.贷款职工须在委托支取还贷扣款成功后30日内,前往贷款银行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若扣款不成功,贷款银行应查明原因,通知贷款职工及配偶;8.贷款职工次月开始按照新的《还款计划书》进行正常还贷。二、办手续要携带的证件材料贷款购房人办理委托支取还贷手续时,要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本人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或住房补贴账号、个人公积金或住房补贴账号,本人的储蓄还款存折,本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三、相关问题解答1.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委托支取还贷?凡在本市(县)各商业银行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办理委托支取还贷。2.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金额如何确定?为保证职工支取后的账户能够正常缴存,凡10元以下的尾数仍须留在该职工的账户上(至少保留1元钱),其余余额均可用于还贷。3.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变更手续?若借款人配偶发生变化、借款人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号发生变化,借款人及配偶须及时向贷款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书》。已签订协议书的贷款职工及配偶需要终止委托的,应在规定的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还贷时间的一个月前,到贷款银行签署委托终止书。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贷款职工,可于当年委托还贷操作成功后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4.什么情况下无法实现委托支取住房资金归还贷款?贷款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本息的,不予以操作委托支取还贷业务。5.委托支取还贷的方式有哪些?有两种,一为缩短贷款期限,一为减少月还款额。

  记者侯锦阳(编辑 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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