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饭店吃饭丢两部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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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6:37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2月17日讯(记者 王丽)大年初四到饭店聚餐结果一下子丢失了两部手机,此后和商家交涉却遭遇白眼。今天,市民孙女士给本报热线反映了自己亲身遭遇的窝囊事。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的有关人士认为,商家有提醒顾客防盗的义务。 大年初四18时许,孙女士和另外3名同学到泉城广场附近一家快餐店聚餐。吃饭时手机还在口袋里,吃完饭走到门口由于当时人太多,非常拥挤,结果,到大门口一摸口袋众人傻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商场、饭店等消费场所消费时有享受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商家应该保护顾客的这项权利。因此,商家有义务提醒顾客在消费过程中注意防盗。但是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应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商家是否应该对此进行赔偿,所以如果因此而产生纠纷,主要依靠双方协商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