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报响不依不饶滞留人盘查 律师说:超市的做法欠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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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7:47 水母网 | ||||||||
水母网2月18日讯“高高兴兴逛超市却差一点被当成了贼,你说窝火不窝火?”昨天上午,市民孙先生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对商家的做法提出质疑。 前天傍晚,孙先生来到市区某超市。转了一圈没有选中理想的商品,孙先生空手走出卖场准备离开。没想到经过报警装置时,警报器突然发出“嘟嘟”的声音。保安随即来到跟前,警惕地注视着孙先生。盘问一番没有结果,保安让孙先生重新从安全门走一次,结果又
据了解,不少人逛超市时都受过类似“冤屈”。记者就此类服务纠纷咨询了法律专家。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学信认为,警报器响起之后,在不构成侵权或人格侮辱的前提下,超市可以要求顾客配合检查。但确认顾客的清白之后,超市方面应及时“放人”,并从服务角度出发向顾客讲明道理,恳请理解,一味纠缠的做法欠妥。(邹刚)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