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黄牛”倒票5张以上要劳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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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7:49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沈宫轩 记者 徐涛)省公安厅昨天对在火车站及列车上倒票、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适用法律问题作出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在列车上盗窃旅客100元以上、“黄牛”倒卖车票5张以上等违法犯罪行为将被劳教。 省公安厅在这份《关于在全省火车站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期间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中,对如何处理在火车站、火车上进行的盗窃违法犯罪作了
在《意见》中,省公安厅对处理倒卖、伪造车票行为作了规定:倒卖、伪造车票5张以上或车票面额达300元以上的;非法获利100元以上的;一年内因倒卖车票、伪造车票、倒卖伪造车票,被公安机关查处两次以上,又实施前述行为的,都将受劳动教养处罚。 南京铁路公安处陈科长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他们在处理这些违法犯罪时有一定难度。该《意见》的出台对他们整治火车站违法犯罪帮助很大。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