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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哥提醒:维护合法权益 房产中介耍赖怕被曝光退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7:58 水母网

  水母网2月18日讯“若不是我声称要到报社给他们曝光,我那2000元的购房订金就打了水漂。”昨日,来本报向记者提起自己的买房经历,青年南路的李女士气愤不已。

  据其讲,一个月前,她偶尔经过市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经过精挑细选看中了单位附近一家70多平方米大小的二手房,房价为13.2万元,李女士觉得价格合适,便依中介公司所说交纳了2000元的订金,而对方也承诺以后若不满意,订金可以全部退还。然而,等李女士
一周后带着部分房款去交付时,中介公司又说房主觉得价格定的不合适,现在提价到14.4万元。李女士事觉蹊跷,遂要求见房主面谈,但遭到对方拒绝,他们还称是李女士违约在先,所以拒绝返还2000元订金。之后,李女士多次讨要无果,便向朋友们求助。

  其中一位朋友说,他们这种中介公司最怕被媒体曝光,明确告诉对方,若再不给,就向媒体反映。没想到这样一试还真管用,对方自知理亏只好乖乖把那2000元还给了李女士。李女士说:“我只希望用我的经历提醒要买房的市民,小心别再掉入那些‘黑中介’的陷阱中。”

  冰哥提醒:买房置产,的确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这也是一个家庭较大的开支,所以在购房时一定要睁大眼睛,选择那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房产中介机构。而和人签定买卖契约时,在合同上一定要注明房屋面积、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相关约定,所交纳的房款、定金和中介费等必须出具有效发票和收据,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依作为购买房屋的法律依据,用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热线:6035107记者杨艳萍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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