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左)
嫌犯所持枪支
本报在2月16日以《大商场里刑警扑倒持枪犯》为题,报道了沈阳警方在中兴大厦内将持枪的犯罪嫌疑人李强抓获的消息,2月17日,记者追踪采访此案时获悉,沈阳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李强展开突审后,他的交代令刑警震惊:李强竟然预谋持枪抢劫沈城金店!
据李强交代,他曾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某派出所里帮忙,乘值班民警去食堂吃饭之机,将该民警存放在办公室沙发上的手枪偷窃到手,揣在衣兜内跑出派出所,在黑暗的路上打乘了一辆红色出租车继续潜逃。出租车司机预感李强“来者不善”,显得有些害怕,决定不再拉乘李强,李强见此情况,拔出手枪,并将子弹上膛。途中,马虎的李强竟然忘了子弹已经上膛,不慎击发出了一发子弹,子弹打在了出租车右侧的前后门之间,司机被吓得半死,他还安慰司机:“没事,枪走火了!”
出租车到达了依兰县后,李强把自己的一部手机作为路费,“送”给了司机。之后,李强再乘坐大客车来到了沈阳,后又倒乘公交车在省教育学院、市文化宫附近的洗浴中心、小旅社、网吧内度过了一夜,之后准备在沈阳“干点大事”。2月15日上午,李强乘公交车来到了太原街。在太原街逛了两圈,下午时瞄准了中兴大厦附近的一家金店,对金店进行了“踩点”,决定对该金店实施抢劫。他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将子弹上了膛,然后将枪揣入怀中。他走向街头,准备实施犯罪的时候,忽然发现金店门口停着一辆警车(实为执行网格巡逻任务的警车)。警车把李强吓得一激灵,在金店外面望了望,便转身拐进了中兴大厦等待机会,可结果还没等到机会,在商场内的三楼被追踪而至的神勇刑警制伏抓获。
一场一触即发的金店大劫案,在网格巡逻警车的面前,就这样“流产”了。本报记者崔平通讯员刘国江摄影王大局记者电话:88811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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