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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警惕“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12 解放日报

  连日来,回家过年的外来务工者陆续返沪。有关部门预计,从现在起至正月十五前后,外来务工者将集中抵沪,节后求职高峰将出现。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外来务工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防各种招工“陷阱”。

  “黑职介”人去楼空

  来自安徽的小黄前两天来到城郊结合部的一家中介机构,想找一份家政服务员的工作。中介人员承诺:“先交120元中介费,3天内就能找到工作,且工资待遇优厚,包食宿。”小黄把钱如数交上后,回到暂住处等消息,可等了三天却没有得到回音,当她再次来到这家中介机构时,发现人去楼空。

  【提醒】营利性的职介机构必须有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外来务工者求职前,一定要看清中介公司的资质。务工者一旦遇到“黑职介”,可及时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虚设岗位骗介绍费

  来自江西的小朱也有过上当经历。他来上海找工作,在一家信息咨询公司登记了姓名和工作意向。工作人员表示:付320元劳务信息费,可在7天内为他找到工作。小朱付钱后,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找到桂林路一大酒店应聘,结果吃了“闭门羹”:该酒店根本不需要招人。

  “这不是骗人嘛!”小朱回到那家信息咨询公司,要求退还劳务信息费,不料工作人员振振有辞:“怪你自己身高不够、不符合酒店招聘条件,我们不退钱!”

  【提醒】外来务工者求职时,应要求中介公司详细介绍用人单位的背景及招工要求、人数等,最好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以避免中介公司虚设岗位骗取中介费。

  层层“转包”收取费用

  来沪不久的河南小伙子小宋近日在一电线杆上看到一家公司急聘仓库管理员的小广告。他赶到那家公司,按对方要求付了100元劳务信息费,公司老板随即为他安排岗位:“到分公司上班,他们已为你安排好仓库管理员的岗位。”小宋赶到“分公司”,却被告知要再交200元岗位保证金才能上班。小宋感觉蹊跷,拒绝交款,回公司追讨先前支付的100元劳务信息费,不料对方以“没有发票凭证”为由拒绝退还。

  【提醒】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工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诸如“劳务信息费”、“岗位保证金”等招聘费用;求职者如发现用人单位有乱收费现象,应及时举报、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陆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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