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两村官进班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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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42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乐清市北白象镇沙门村的黄某、刘某身为村干部,却利用职务便利以收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占大笔村集体资金。近日,黄某、刘某被乐清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2年,并处没收财产折价人民币10000元、3000元。 1999年至2000年,黄某担任乐清市北白象镇沙门村委会主任,刘某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其间,黄某以沙门村委会的名义从北白象镇政府等领取款项,四次非法侵占共57240元。
1999年12月12日,黄某伙同刘某以沙门村双委的名义从某建筑公司领取系村集体的场地租金费10万元。黄某分得7万元,刘某分得3万元。案发后,刘某于2000年6月27日将赃款3万元退出。珊锋乐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