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强迫学生买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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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9:45 沈阳今报 | ||||||||
记者高晓红 今报讯新学期将至,为遏制个别教育部门和学校强迫学生买保险,昨天,辽宁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通知》,对此问题进一步提出了要求。
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工作,不得出面要求学生入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不得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必须独立进行,不准以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名义要求学生投保。学生入保险一定本着自愿原则,提倡保险公司与学生家长直接见面商议保险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向学生提出指令性的要求。 严禁将保险费列入学校代收费项目。今后,如发现各级各类学校代收保险费,一律视为教育乱收费,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级政府纠风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的行为。对在本通知下发后发生的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问题,不仅要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还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 ||||||||